《遭上司性騷擾,還被要求保密?教你 5 招勇敢自保+法律行動保護機制!》

《遭上司性騷擾,還被要求保密?教你 5 招勇敢自保+法律行動保護機制!》

「他是主管,我不敢拒絕…」
「他說不能讓別人知道,否則我會被換部門…」
這樣的情況,你是不是也曾經歷過或正面對中?

性騷擾不是你的錯,沉默只會讓傷害擴大!
無論你是被言語性騷擾、肢體碰觸、私下邀約,甚至被要求「不能說出去」,
你都可以—and 應該—主張你的法律權利。

📌 1. 性騷擾定義很清楚,不必懷疑自己是否誤會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職場性騷擾包括:

✔ 不受歡迎的性暗示、性言語、性評論
✔ 不必要的肢體接觸、碰觸身體敏感部位
✔ 要求私下約會、傳送露骨訊息或照片
✔ 以權力或職位施壓交換性或情感關係
✔ 強迫保密、恐嚇不准告訴別人

📌 只要你感到不舒服、不自在、不想要,那就構成性騷擾。你有權說不。

📌 2. 蒐集證據,是你保護自己的第一步

不管你現在是否打算馬上提告,請優先保護自己並留下證據:

✅ 對話紀錄(LINE、Messenger、Email、簡訊)
✅ 錄音錄影(只錄你自己參與的情境合法)
✅ 目擊者或其他同事可佐證者
✅ 事件時間、地點、內容詳細紀錄在筆記或文件中
✅ 是否有「要求保密」、「威脅性用語」的紀錄

📌 未來提起申訴、申告、訴訟或求償時,這些證據都極為關鍵。

📌 3. 可向公司內部提出正式申訴,公司須依法處理!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公司若有接獲性騷擾申訴,必須啟動調查機制,並對行為人做出處理。

✅ 可申訴對象:

✔ 人資部門
✔ 性平委員會
✔ 員工申訴信箱

✅ 你可要求:

✔ 被害人匿名保密處理
✔ 被調職、調整位置的不是你
✔ 提供心理諮商、法律協助

📌 公司若不處理或包庇上司,將被勞動部處以最高100萬元罰鍰!

📌 4. 向政府單位申訴,保護更堅固

若你不信任公司,或公司處理態度消極,可直接向:

✅ 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專責單位申訴

→ 各縣市勞動局設有性平窗口,受理案件並要求公司配合調查

✅ 性騷擾防治法(2024新制)適用之性騷擾事件

→ 若事件發生在職場外(如應酬、出差、私人時間仍有主管權力關係),
→ 也可以依《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至「社會局婦女保護科」

✅ 申訴期限:事件發生3年內可提起申訴

→ 若已造成心理或身體傷害,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

📌 5. 法律責任不輕,對方恐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根據不同情形,上司的行為可能涉及:

⚖️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 強制、反覆性騷擾者處1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得併科罰金

⚖️ 《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 若強行觸碰、拉手、強吻,可能構成強制罪

⚖️ 《民法》第184條|精神損害賠償

→ 你可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慰撫金與醫療費

📌 即便對方地位再高,都不能凌駕於法律與尊重之上!

📢 總結:遭上司性騷擾又被要求保密,你可以這樣做!

1️⃣ 確認騷擾是否符合《性平法》定義(你感到不舒服就是重點)
2️⃣ 蒐集對話、錄音、目擊者等證據
3️⃣ 向公司內部或勞工局提出正式申訴,公司必須依法處理
4️⃣ 必要時向社會局或檢察署報案,保護自己不再受害
5️⃣ 提起民事求償與刑事告訴,讓加害者負起責任

📌 最重要的是:這不是你的錯,也不是你該承擔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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