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燒廢棄物煙很大但量不多,也會違法嗎?一次搞懂空污法與環保法規!》

有些人為了清理枝葉、紙屑、舊家具或塑膠廢料,
會選擇在自家空地或社區後院**「燒一燒就沒事了」**,
但你是否曾經在社區中聞到濃濃黑煙、刺鼻味道,甚至看不到隔壁鄰居的窗戶?

你可能會問:

「這不是工廠,也不是大規模焚燒,只是個人清理,小範圍冒煙也會犯法嗎?」

答案是——會,而且已經違法。

一、法律依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非依法令許可,在非焚化設施任意露天燃燒廢棄物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無論你燒的是:
• 雜草、枯枝、廢紙、破布、木料、保麗龍
• 少量舊衣、塑膠袋、棄置物件
• 被認為是「自家垃圾」的物品

只要在住宅區露天燃燒產生煙霧、氣味,都已觸法。

二、不是「燒很大」才違法,關鍵是「有煙、有害、有擾民」

很多人誤以為只要:
• 沒燒死人
• 沒起火災
• 沒燒整條街

就不會構成法律問題。但事實上,只要有下列情況,即可能違反環保相關法令:
• 冒出明顯濃煙或惡臭
• 造成鄰居呼吸道不適、咳嗽、眼睛刺痛
• 被檢舉有「露天燃燒行為」
• 垃圾、塑膠、化學物質不當燃燒(屬有害廢棄物)

三、除《空污法》,還可能涉及這些罰則:

✅ 1.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50條
• 任意焚燒家庭廢棄物,依地區由縣市政府裁罰
• 可能面臨 最高6,000元~30萬元罰鍰

✅ 2. 《消防法》第35條第1項
• 若燒物不慎釀成火災或需消防局出動灑水滅火
• 可處 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 3. 《刑法》第174條之公共危險罪(如蓄意放火)
• 若行為造成重大煙害、延燒他人財產,可能轉為刑事責任

四、鄰居檢舉後,環保局怎麼處理?

• 可透過1999或當地縣市環保局檢舉專線、環保署「公害陳情系統」提出
• 環保局會派員前往查勘並紀錄現場影像或採樣
• 若查證屬實,將開立罰單,並要求限期改正
• 若屢犯者,得連續處罰,或移送檢察官偵辦

五、那要怎麼合法清理這些廢棄物?

• 庭院修剪廢枝、落葉:可裝袋交由清潔隊處理
• 紙類、木料、舊家具:依縣市資源回收分類申請大型垃圾清運
• 少量可燃物:交由焚化爐處理,嚴禁自行露天燃燒

結語:不是只有工廠才會污染環境,你家的後院也可能讓你吃上罰單

住宅區不是焚化場,你的一把火可能讓整條街的人受害。
保護空氣品質不是政府的責任而已,更是每一位居民的自律與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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