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累很想此時此刻就離職!我可以直接走人嗎?》

每天早晨拖著疲憊的身體準備上班,
心裡忍不住浮現:「我受夠了!想離職!!」的念頭。
今天,你終於下定決心,要給自己放個長假,好好喘口氣!

🚀 離職前的第一道關卡:我可以明天就不來上班嗎?
計畫著長假的你,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我明天就能出發嗎?可以直接不去上班嗎?」

答案是:沒那麼簡單!
在正式終止與公司的勞動契約前,
你需要遵守《勞動基準法》第15、16條的離職預告期間規定。

📌 離職前需要預告多久?

📆 預告期間怎麼算?
✔ 從你提出離職的「隔天」起算,且包括假日。
✔ 只有少數情況符合《勞基法》第14條規定,才能不經預告立即離職。

📝 預告期間依「年資」長短而不同:
未滿 3 個月 👉 預告 3 天前
滿 3 個月但未滿 1 年 👉 預告 10 天前
滿 1 年以上 👉 預告 30 天前
如果沒有按照規定提前通知,公司有權扣除相應工資,甚至可能要求賠償損失!

⚠ 特殊情況:定期契約員工請注意!
如果你的勞動契約為「定期契約」,特別是超過 3 年的長期合約,
根據《勞基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你在合約期滿前原則上不得主動離職!

👉 滿 3 年後,才可以提前 30 天提出離職通知。
這意味著,如果你的契約還沒到期,就算想走,也不能隨意拍拍屁股就離開!

💡 離職前一定要記住!
✅ 提前預告,避免影響最後薪資或被公司追討損失。
✅ 確認契約類型,特別是定期契約是否允許提前終止。
✅ 依據年資計算預告期,確保合法離職,不留下後遺症。

如果你真的受不了當下的工作環境,記得先確認你的離職條件,
避免影響你的未來職場信用或後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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