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去的錢能討回來嗎?社福團體募資金額龐大,捐款人能撤回嗎?》

你或你的親友可能曾經捐款支持某個公益團體、協會、宗教基金會或網路發起的社會救助活動,
起初是出於善意,但事後卻發現該機構可能財務不透明、用途爭議、甚至涉入醜聞或不當支出。

你可能想問:
「我能不能把捐出去的錢要回來?」
「有沒有法律保障可以撤回我當初的捐款?」

一、捐款的本質是什麼?法律怎麼看?

依據《民法》第406條,捐贈契約一旦完成交付,即視為「贈與成立」。

換句話說,只要你:
• 自願捐出金錢
• 無附帶條件(如指定用於特定用途)
• 且收款方已經實際收受資金

這筆捐款就視為「贈與」,法律上不容易主張撤回。

二、但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合法要求返還捐款的!

根據《民法》第410條、411條與相關實務判決,以下三種狀況下,捐款人可主張撤回或請求返還:

✅ 1. 捐款附有明確條件或用途,但收款人未依約使用

例如你明確指定:「這筆款項僅用於急難救助專案」,但收款單位卻拿去支付行政薪資、購買豪華設備,就構成違反捐贈條件,可依法請求撤銷或返還。

✅ 2. 受贈人有重大不法行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如社福團體後續爆出侵佔捐款、詐欺、重大醜聞,捐贈人可主張「受贈人有重大過失,損害捐贈人信賴利益」,進而請求撤銷贈與。

✅ 3. 捐贈人陷入經濟困難,無法維持基本生活

《民法》第411條規定,捐贈人若事後陷入明顯困難(如失業、重大疾病),可依法請求解除贈與。

三、要怎麼證明「我有權撤回捐款」?

你需準備下列證據文件:
• 捐款紀錄或收據(銀行轉帳、發票、線上收據)
• 捐款時的公開用途承諾或文宣內容截圖(如官網、粉專、簡報)
• 捐贈人與機構的通訊紀錄(如Email、LINE、簡訊)
• 對方使用款項的疑點證據(例如支出明細、媒體報導、社會質疑聲浪)

這些都是你向法院或消保機關提出「撤回主張」的重要佐證。

四、網路群眾募資平台(如 FlyingV、嘖嘖、宗教團體)也適用嗎?

是的,只要有金流紀錄、捐贈行為、收款方身分明確,
不論是註冊法人、基金會、宗教團體或網路群募個人,
一律適用民法捐贈契約相關規定。

但特別注意:
• 如果是「購買型贊助」(如贊助回饋商品),就屬買賣契約,不適用捐贈條款
• 若是未完成付款或刷卡失敗者,則無成立捐贈契約

五、我該怎麼開始?具體撤回步驟建議:

1. 蒐集你與對方之間的捐款紀錄與用途說明
2. 以書面發函方式請求對方返還(或說明用途)
3. 對方拒絕或未處理,可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之訴
4. 也可向地方社會局或內政部宗教組等單位檢舉,促成行政調查

結語:善意不是沉默,公益不是免責

當捐款變成模糊地帶、捐贈人失去信賴,
你不該默默吞下,法律並不鼓勵「假公益、真詐財」的行為。
你可以要回來,也應該要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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