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約怎麼做才有效?3分鐘教你確認法律效益與風險!》

隨著線上交易、遠距合作、雲端簽署越來越普及,
許多人會問:「我們用Email、LINE、PDF、Docusign簽的合約,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甚至有人以為只要沒「親筆簽名、蓋章」,法院就不會認帳。
但真的是這樣嗎?

一、電子合約是合法的嗎?

是的,電子合約在台灣是具法律效力的!

根據《民法》第153條、與《電子簽章法》第2條、4條,
只要具備下列條件,就與紙本合約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 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例如:Email往來、LINE確認、線上系統點選同意)

✅ 能明確辨識合約內容與簽署者

✅ 合約內容合法、無脅迫或誤導情況

換句話說,只要你能證明「這是雙方都同意的內容」,就有效!

二、電子合約怎樣才「最穩」?法院才會採信?

雖然電子合約有效,但如果要「遇上糾紛時,能站得住腳」,建議符合下列三大重點:

1. 明確記錄簽署雙方身分與動作
• 用「實名註冊帳號」完成合約確認(如Docusign、Eversign、政府自然人憑證)
• Email中需完整標示雙方姓名、職務、公司資訊
• LINE對話中可搭配電話錄音、截圖與雙方確認訊息

2. 合約內容需「固定不可更改」
• 轉成PDF並封存
• 加密保護或上傳至共識平台(如Google Drive、企業雲)
• 若有修改,需保留版本記錄(避免日後被指竄改)

3. 建議附加「電子簽章」或「雙重驗證」
• 使用具有憑證認證或OTP驗證的第三方平台
• 如:中華電信HiCert、TWCA、DocuSign、Adobe Sign 等
• 若遇訴訟,這類平台的操作紀錄常被法院認定具舉證力

三、LINE、Email回覆「我同意」算不算有效?

只要能辨識是對方本人發送,且回覆內容明確(如:「我同意這份合約內容」),
即使是簡訊或Email,法院也可能認定為「意思表示成立」。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你可這樣操作讓它更有力:
• 把內容摘要回傳確認(ex:「我確認以下內容…」)
• 保留訊息截圖與時間紀錄
• 搭配聲音錄音或通話記錄佐證

四、可以只用電子簽名就好嗎?還要印章嗎?

在大多數民事契約中,電子簽名本身就已足夠。

只有下列幾類「需特定書面形式」的契約仍建議使用實體簽名+印章:
• 不動產買賣
• 遺囑、公證文件
• 勞動契約涉及外籍勞工
• 金融授信、保證契約

五、結語:線上合約不是沒效,而是更該注意證據設計!

許多人誤以為「只有蓋章才算數」,但其實法律看重的是:

雙方是否清楚同意、過程是否可驗證、內容是否固定可證。

電子合約反而能做到完整記錄、即時簽署、防竄改留痕,
關鍵在於你是否用對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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