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拿我的名義申請貸款,銀行追債我該還嗎?》

你可能遇過這樣的情況:
父母以「家庭需要」、「先幫忙墊一下」、「你有信用比較好」為由,
私自或半哄半騙地用你的名義去貸款,等你發現時,
已經收到了銀行的催收信或法院通知。

你心裡很委屈:「不是我借的,為什麼要我還?」

一、法律上,誰簽字、誰負責

根據《民法》第110條,契約一經本人簽名或蓋章,即生效力。

也就是說:
• 若貸款文件上是你的簽名、印章或電子憑證認證,
原則上銀行會視你為「債務人」,依法追償。
即使實際金錢由父母使用,但名義上是你借,
銀行仍只對你主張還款,不會去管「錢最後給了誰」。

二、但我根本沒簽名,是被偽造的怎麼辦?

如果你確實沒簽名/沒授權,或資料被冒用、偽造,你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 1. 向貸款銀行主張「並未親自申辦」
• 要求銀行提供當初申貸的申請文件、影本、錄音紀錄、辦理證據
• 若是線上申辦,要調查是否有盜用簡訊認證或冒用身分開戶情節

✅ 2. 向警局報案(涉及偽造文書或詐欺)
• 父母即便是家人,若私自偽造簽名,仍可能構成《刑法》第210條
• 報案後由警方調查是否確實有「冒用、偽造、詐貸」行為

✅ 3. 向法院提起「債務不存在之訴」
• 如果銀行執意追債,你可以訴請法院確認你「並非該貸款的債務人」

三、但對方真的是我父母,我一定要走法律途徑嗎?

法律上親情無法取代契約責任。
若父母借用你名義,但你「知情卻未制止」,法院可能會認定你默示同意或「有授權行為」,
因此,你的處境會變成:
• 銀行追你還款
• 你還完後,再向父母請求返還款項(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

雖然訴訟對象是自己家人,但如果不處理,信用破產與法律責任會落在你身上。

四、可以請求銀行撤銷這筆貸款嗎?

只有在以下狀況下,才可能向銀行主張撤銷或解除貸款契約:
1. 你完全未授權、簽名、知情,且可證明為冒用身分
2. 銀行審核流程有明顯疏漏(如未確認身分、偽造印章等)
3. 透過法院判決確認你非債務人

這些舉證與程序都不容易,若情節明確,建議尋求律師協助正式提起訴訟。

五、結語:親情不能當免責條款,信用一旦毀掉難以補救

這世上最沉重的債,往往來自最親的人。
若你遇到這種狀況,請記得:
• 不沉默、不縱容、不內耗,保護自己才是對家庭最深的善意
• 越早釐清責任、越能減少後續法律風險與信用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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