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學校被欺負,還手反被告?遇上過失傷害該怎麼自保?》

在學校,小朋友被同學欺負、挑釁甚至推擠,
家長本能反應是:「我孩子只是自衛還手,怎麼現在反而變成我們要被告?」
對方家長一狀告上警局或地方法院,讓人錯愕又焦慮:

「明明我家孩子是被欺負的,為什麼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這篇文章帶你完整了解:孩子在校發生衝突、還手後導致對方受傷的法律責任、如何自保與應對過失傷害的處理建議。

一、小孩還手反被告「過失傷害」,法律上說得通嗎?

要先了解,「過失傷害」是指沒有故意要傷害他人,但因疏忽或行為不當造成他人受傷,依《刑法》第284條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罰金。

但如果孩子是:
• 在長期被欺負的情境下情緒防衛
• 面臨人身威脅而反射性還擊
• 避免傷害自己而不得不出手

就有可能符合法律上的正當防衛或情有可原的判斷,不應該被直接認定為犯罪行為。

二、學校內的打鬥,誰該負責?

法律責任可分為以下幾層:

✅ 1. 行為人責任(依年齡而定)
• 未滿14歲:不負刑事責任,但仍可能涉及民事賠償
• 已滿14歲未滿18歲:可能進入少年事件處理程序(非刑事起訴)
• 成年人:完全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 2. 法定代理人責任

根據《民法》第187條,若未成年人因監督不周造成他人受傷,家長可能要連帶賠償。

✅ 3. 學校與老師的責任

若能證明學校對校園暴力管理失職、老師未即時介入,
可能成立《國家賠償法》第2條的行政疏失責任。

三、如何自保與反制?家長應該這樣做:

第一步:保留事件證據與背景說明
• 孩子曾被欺負、騷擾、霸凌的紀錄(影片、對話、同學證詞)
• 當天打鬥經過(監視器、目擊者、老師說法)
• 醫療診斷書與傷勢照片(雙方都保留)

第二步:盡速聯絡學校進行調解與通報程序
• 根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學校有責任啟動調查機制
• 家長可要求書面說明處理流程與介入作為

第三步:如遭提告,可提出正當防衛主張
• 若行為非蓄意攻擊,具備防衛背景(如長期受辱、當下受攻擊),可由律師協助主張非故意傷害或正當防衛

第四步:聲請教育局、少年法院介入處理
• 若雙方僵持不下,可尋求地方教育局或少年法院進行調解或輔導處置

第五步:保留孩子心理創傷輔導紀錄,強化自衛正當性
• 若因對方欺凌造成恐懼、焦慮,可提供心理諮詢診斷作為佐證

四、我們可以反提告對方嗎?

可以,若孩子遭到長期欺壓或暴力行為,你可以:
• 向學校或教育局提出正式校園霸凌申訴
• 對對方或其家長提起民事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
• 若對方年齡已滿14歲,並有惡意行為,可進入少年保護事件程序

五、案件進入少年法庭怎麼辦?

若對方或你方孩子皆未滿18歲,案件可能會進入少年法院調查程序,處理方式如下:
• 法官將不以「懲罰」為主,而以「教育與修復」為重
• 可安排雙方輔導、家庭訪談、書面報告、和解協商
• 若無重大故意或惡意攻擊,通常不會有前科記錄,亦可申請不公開處理

結語:自衛不是犯罪,但證明自衛要靠你自己

孩子在學校被欺負,是家長最痛的事;
但還手後反遭指控,更是氣憤又無助。

這不是你錯,而是制度需要你站出來據理力爭。
請記住:孩子有權保護自己,家長也有責任幫他釐清對錯、守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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