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國外,家人住院突發狀況,兄弟姐妹能代簽醫療同意書嗎?一次搞懂法律授權與醫療決策順序!》

人在國外打拼或生活的你,突然接到消息:

「爸媽住院了,病情急轉直下,需要簽署急救或手術同意書,怎麼辦?」

你擔心也焦急,但礙於距離無法即時回國,
這時候就出現了關鍵問題:

「我不在,家中的叔叔、阿姨(父母的兄弟姐妹)能幫忙簽嗎?」
「沒有授權,醫院會不會不接受?」

這篇文章一次幫你釐清:醫療決策的法律順位、誰有權代簽、如何提前預防風險。

一、醫療同意書的法律依據來自《醫療法》第63條

根據《醫療法》第63條,病人意識不清或無法為自己作主時,醫療決策權的簽署順序如下(也就是俗稱的「醫療決策代理順位」):
1. 配偶
2. 成年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姐妹
5. 祖父母、孫子女等旁系血親
6. 與病人同住之親屬或實際照顧人

因此,家人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叔叔、阿姨)只有在沒有配偶、子女、父母等前順位親屬時,才具備簽署醫療決策的權限。

二、哪些情況下兄弟姐妹可以簽署醫療決策文件?

以下為兄弟姐妹合法簽署醫療同意書的情況:
• 病人未婚或無配偶、子女、父母
• 前三順位親屬皆不在現場或無法聯繫(且無其他法定代理人)
• 經醫院記錄「情況緊急」或「家屬已確認順位依序」

醫療院所通常會要求填寫**「家屬關係切結書」**或簽署緊急狀況聲明,並經護理主管或醫師會簽備查。

三、人在國外,可以預先授權嗎?

可以,建議提前透過下列兩種方式保障緊急狀況下的醫療決策合法性與效率:

✅ 1. 醫療委任書(需公證)
• 可授權特定親屬(如兄弟姐妹)於你不在時代理簽署
• 內容建議經律師撰擬、法院或地方法院公證,具法律效力
• 可附帶「效期」、「適用範圍」與「授權層級」以避免爭議

✅ 2. 預立醫療指示(安寧緩和、放棄急救)
• 若你或家人已有明確醫療意願,可提前簽署「預立醫療指示」並存放於健保IC卡
• 緊急時醫療人員可直接依該文件執行處置

四、醫院若不接受非直系親屬簽署怎麼辦?

醫院在風險控管下,常會避免讓兄弟姐妹、親戚代簽高風險手術或DNR文件。你可以:
1. 請醫院立即與你進行國際視訊溝通紀錄(視訊授權)
2. 傳真或Email已簽名之簡易授權書(含護照或身份證影本)
3. 錄音或書面確認你願意由某位親屬代為處理醫療決策

雖不如正式授權書具效力,但醫院在急迫處置下會斟酌使用,並要求後續補件。

五、實務提醒:別讓「法律空窗」延誤救命時刻

如果你:
• 長期不在國內
• 家人已年邁或慢性病纏身
• 對醫療選擇有明確意見(如不插管、不化療、不心肺復甦)
• 希望某位特定家屬代你做決定

那麼建議你現在就:
• 與律師聯繫,撰寫正式「醫療委任書」
• 到健保署申辦「預立醫療指示」或選擇「預立代理人」制度
• 保存在你信任的家屬手中,必要時可即時出示

結語:生命抉擇,來得突然;預先安排,才能穩妥應對

醫療決策關乎尊嚴、存亡與家人之間的信任。
別等到「真的來不及」,才發現沒有一個人能合法為你發聲。

提前準備,是對自己最尊重的選擇,也是對家人最體貼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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