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遇到惡性倒閉,保固變廢紙怎麼辦?教你合法求償的四個方向!》

你花了好幾萬元買電器、傢俱、課程或保養品,
廠商一開始承諾「保固兩年」、「售後服務無限期」,
沒想到才剛用幾個月,對方竟突然宣布關門、倒閉,保固失效、維修無門。

你氣憤又無奈地問:

「難道保固條款說不算就不算了?」
「惡意倒閉我怎麼求償?還能找誰負責?」

一、先釐清「保固無效」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這類狀況法律上多為:
• 業者惡意關門(避債、閃人、不通知)
• 公司登記解散、負責人失聯
• 經營主體更換但不承認原合約義務

若能證明業者在倒閉前已有逃避責任或轉移財產等行為,可能構成「惡意倒閉」、「詐欺」、「侵權」等情節。

二、保固失效是否能請求賠償?可以,但有條件!

依據《民法》第184條與第227條:

若契約未履行(例如:承諾保固卻不提供),造成消費者損失,即可主張損害賠償。

你可請求賠償的項目包括:
• 該產品剩餘保固價值損失
• 維修費用、換新成本
• 嚴重者可主張精神慰撫金
• 若為連鎖加盟、特定品牌,可視狀況連帶請求上層母公司賠償

三、消費者可採取哪些實際行動?

✅ 1. 提出正式求償通知書(保存憑據證明履約義務)

如合約、購買單據、產品序號、承諾保固內容、簡訊或對話記錄

✅ 2. 向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可由所在地縣市政府消保官介入調解,釐清惡意倒閉與財產去向

✅ 3. 檢視是否為詐欺行為,必要時報案處理

若對方早已預謀收款後關門,可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報警處理有助進一步追責

✅ 4. 提起小額訴訟或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如對方雖倒閉但仍在清算程序中,你可成為債權人登記索賠

四、還能對誰求償?倒閉就真的沒救了嗎?

不一定!根據實務經驗,你還可能對下列對象主張權利:
• 公司實際負責人(登記負責人或實際經營者)
• 保固由品牌商或進口代理商提供者 → 可向上游業者求償
• 同一負責人開設新公司,但拒絕承接責任者 → 可主張轉嫁責任不成立、要求連帶負擔義務

五、未來怎麼防止遇到這種狀況?

• 務必保留:發票、產品保卡、合約條款、購買證明、品牌資料
• 若為高價產品或課程,建議查詢公司信用、財報、是否有大量負評紀錄
• 儘量選擇「保固由品牌方負責」或「附第三方履約保證」者(如第三方平台託管)

結語:店家倒了,不代表權益也倒了

保固是法律契約的一部分,不是業者可以說不要就作廢的承諾。
若對方惡意倒閉、閃躲責任,你完全有權透過法律讓他為承諾負責。

別讓一句「公司倒了我也沒辦法」成為推託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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