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刻意在網路散佈我的名片,這樣合法嗎?一次看懂個資保護與名譽權界線!》

你可能遇過這種情況:
某天朋友突然截圖問你:「欸,這不是你的名片?怎麼在Dcard/社團/PTT被人貼出來?」
點進去一看,自己的真名、電話、職稱、LINE、公司名稱全被公開,甚至搭配酸言酸語、斷章取義的描述。

你開始想問:
「我的名片是對外用的,對方散佈到底有沒有違法?我可以要求刪文甚至提告嗎?」

一、名片資訊雖然公開,但仍屬「個人資料」的一環!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規定,
只要能辨識出個人身份的資料,都屬於個資。

即使你的名片原本是你主動發給客戶、在公開場合遞出的,
他人仍不得「未經你的同意,任意散佈於非原使用目的的平台」,例如:
• 在社群、論壇公開PO文攻擊並附名片照
• 把你的聯絡方式貼到群組鼓勵騷擾
• 拍攝你的名片並上傳到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這些行為可能構成「個資不當利用」或「侵害名譽權」。

二、散佈名片照片,有可能違反的法律有哪些?

✅ 1.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

→ 未經當事人同意,將個資用於非蒐集目的以外用途
→ 可處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元以下罰金

✅ 2. 《民法》第195條 名譽權侵害

若散佈者帶有羞辱、貶低、貶損人格的文字或目的,可能成立名譽侵權,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3. 《刑法》第310條 公然侮辱或誹謗

若搭配不實描述、公開貶低,構成刑事責任者,最高可處 1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三、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四步驟建議如下:

✅ 第一步:截圖蒐證
• 包含原始發文畫面、帳號名稱、時間、留言內容
• 若對方標記你、轉傳、或意圖羞辱,亦需一併記錄

✅ 第二步:要求平台下架/檢舉侵權
• 臉書、Dcard、IG、PTT 等都有「檢舉侵犯隱私」功能
• 可同步發信要求刪文,或請律師發函

✅ 第三步:發存證信函給散佈者
• 告知其已涉違法、要求立即停止行為
• 並保留後續民事求償與刑事追訴權利

✅ 第四步:必要時提告名譽損害與個資濫用
• 可請求損害賠償(民事)與報案提告(刑事)
• 若造成生活困擾、被騷擾,亦可報警並聲請保護令

四、提醒:不是你發給對方的資料,就能被任意散佈!

名片是你主動提供沒錯,但那是基於特定情境與信任關係下提供。
一旦對方擅自截圖、公開、惡意散播,就可能違法。
法律要保護的,是「你對自身資料用途的控制權」,不是誰想PO就能PO!

結語:資訊公開不代表你失去保護,請勇敢主張!

別讓一句「你不是自己發的嗎?」讓你放棄主張權益。
名片是交流工具,不是輿論攻擊的素材。
當你的資料被濫用,你有權挺身捍衛自己的尊嚴與隱私。

#OLAW #線上律師 #律師 #法律 #知識 #全台最大律師媒合平台
📢 OLAW 線上律師可協助你發出侵權通知、撰寫存證信函並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讓你不再任人揭露、辱罵、侵擾。

訂閱
通知關於
guest

0 留言
回饋意見
查看所有留言

You cannot copy content of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