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公共危險罪?不是只有酒駕才會觸法的關鍵法律概念!》

你可能聽過「酒駕會被抓去關」,或是「放火會被關很久」,
但你知道這些行為,其實都屬於《刑法》中同一類型的罪名——公共危險罪嗎?

很多人以為只有傷人、偷竊、詐騙才叫犯罪,
但其實,**只要你的行為有「可能」讓不特定多數人陷入危險,**即使沒有造成實際傷害,也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

一、公共危險罪的定義是什麼?

公共危險罪,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可能造成社會大眾生命、健康、財產或公共安全受威脅的行為。

你不一定真的「害到人」,但只要你做的行為會讓整個社區、街道、公共場所的人陷入風險,
法律就會介入,對你追究刑責。

重點不在於「有沒有出事」,而在於「你是不是做了可能會讓很多人出事的事」。

二、哪些行為會構成公共危險罪?

舉幾個大家最熟悉的例子:

酒後駕駛,就是公共危險罪。
因為你酒駕上路,雖然還沒撞人,但已經危害所有在路上行駛的駕駛與行人。

在住宅區放火,也屬於公共危險罪。
火勢一旦擴散,就可能延燒到鄰居家,危及整棟大樓安全。

非法持有爆裂物、在捷運站丟毒氣瓶、亂丟化學藥劑、破壞電力設施導致全區大停電,
這些行為雖然不一定是「針對某個人」,但一旦發生,傷害的是整個社會。

也就是說,公共危險罪看的是**「可能造成的大範圍影響」,**而不是針對單一受害人。

三、為什麼法律要特別設一章處理「公共危險」?

因為這類行為一旦發生,往往難以即時控制,
後果可能是多人傷亡、大樓倒塌、群體恐慌,甚至社會秩序崩潰。

所以《刑法》第11章特別獨立出來,從第173條開始,針對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給予最嚴格的刑事處罰。

包括放火、爆炸、破壞交通安全設施、酒駕、飛航危害、污染空氣水源……都涵蓋在其中。

四、那我如果只是「不小心」造成危險,會構成犯罪嗎?

答案是「看情況」。

如果你是明知自己行為會造成危險,仍然選擇去做(例如酒駕、非法燃燒、故意破壞設施),
那麼就屬於故意犯罪,會被重罰。

但如果你真的只是過失、不小心(例如施工時誤挖瓦斯管線),
則可能會構成**過失犯,**雖然刑責較輕,但仍要負法律責任。

結語:公共危險罪,是社會秩序的防火牆

不是只有造成死亡才叫重罪,
只要你的行為「可能害到很多人」,
法律就會介入、追究責任。

公共危險罪的存在,是為了保護我們每一個人不被突如其來的災害傷害,
也提醒你我——自由不是為所欲為,而是不能危害他人的安全。

#OLAW #線上律師 #律師 #法律 #知識 #全台最大律師媒合平台 #公共危險
📢 OLAW 線上律師可協助你處理公共危險指控、酒駕案件、放火爭議、刑事辯護與緩刑申請,讓你在面對社會性犯罪時不再孤單,有律師團隊協助分析、應對、處理。

訂閱
通知關於
guest

0 留言
回饋意見
查看所有留言

You cannot copy content of this page